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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2-29 04:53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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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简称市机关事务局)是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乐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单位。我局设有办公室、资产管理科、公车和节能管理科、公务服务科4个内设机构。

(二)机构职能

市机关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机关事务工作。

2.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3.承担市级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维修审核及监督管理。

4.负责市级一般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和县(市、区)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核批工作。

5.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

护等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实有编制数为:行政编制17名,工勤编制7名。实有人数为:行政人员16人,工勤人员6人、控编5人。

乐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实有编制数为: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1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全年收入261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65万元;项目支出2100.4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全年支出170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67万元;项目支出1180.9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部门总目标  

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管理科学化、保障制度化、服务社会化的要求,认真履行“做好协调、当好参谋、搞好服务”的职能,认真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各项服务工作,保证市级行政中心工作高效有序运转,促进了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2.预算绩效管理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乱发奖金、钱物。增强支出责任,资金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除部分支出预算不足有调剂使用外,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注重绩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目标完成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本年预算执行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明显减少。资产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2.资金管理情况。我局项目资金全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拨付,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拨给项目实施单位。在拨付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支付

3.项目实施组织管理情况。一是国有资产和公房管理以制度促管理。拟制《乐山市市级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暂行办法》《乐山市市级机关单位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办事。全年按制度处置国有资产210余项、提供重大资产处置事项参考意见50余项、核减装修改造经费约320万元、调剂办公桌椅、沙发等资产1300余件。二是公务用车管理以改革促管理。全面完成事业单位车改任务,完成127辆取消公务用车处置事宜及1464辆保留车辆标识化工作。出台《乐山市规范和完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方案》,依托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在市级部门实行公务车辆“小统筹、大分散”,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公车管理。2019年度,全市共1024辆公务用车接入管理平台实现集中统一调度管理,接入率达97.2%。三是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以示范促管理。相继出台市级节约型机关建设标准、节能考核办法、能耗统计消费实施制度等规范标准,实现节能工作制度化运行。开展示范创建工程,市妇幼保健院和马边民建小学被国家机关事务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三部门联合评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其中市妇幼保健院列入全国第二批“能效领跑者”示范创建名单(全省仅6家)。四是公务接待工作以规范促管理。2019年,零失误完成各类接待任务261批4817人次,各类大型会议接待4000余人次。五是后勤保障工作以服务促管理。开展扶贫标识产品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以购代捐”活动,2019年定向采购扶贫产品867.12万元,以购代捐总金额达247.87万元。

四、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通过收集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服务满意度指标来进行评价。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评价对象是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的工作完成情况。

五、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果。从预期实现的效益中看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的指标值在90%以上。

(二)主要绩效。按照工作目标完成的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公开预算工作、结算工作;节约资金、降低成本节约成本、降低开支;保障接待工作按照“八项规定”接待,不铺张浪费。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项目资金按时支付;二是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随着资金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机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12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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