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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9
第四部分附件...................................................22
附件1.....................................................22
第五部分附表...................................................2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6
二、收入决算表……………………………………………………………...26
三、支出决算表……………………………………………………………...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6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6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26
(一)主要职能。
市机关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
施,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机关事务工作。
2.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
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3.承担市级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
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维修审核及监督管理。
4.负责市级一般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和县
(市、区)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核批工作。
5.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
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
护等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抓规范,国有资产和公房管理更加严谨。拟制《乐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暂行办法》《乐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配合市级机构改革,完成25个部门的办公用房调配及30余个部门的资产划转。探索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全年办理资产前置审核40余项,处置240余项,为市政府提供重大资产处置项目建议参考意见50余条,核减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经费320余万元,公物仓调剂办公设施设备1300余件。
二是抓改革,公务用车规范取得实效。全面完成事业单位车改任务,完成127辆取消公务用车处置事宜及1464辆保留车辆标识化工作。全面建成乐山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提升使用效率。全市党政机关共2252辆公务用车接入平台管理,总体接入率达97.03%。
三是抓示范,公共机构节能再创佳绩。深入开展各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市妇幼保健院和马边民建小学成功创建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市妇幼保健院同时列入全国第二批“能效领跑者”创建名单(全省仅6家),市职业技术学院、市人民医院等33家单位正紧锣密鼓地创建国家、省级和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四是重细节,公务接待持续无差错。高质量完成等级警卫接待任务5次,全年零失误完成各类接待任务261批4817人次,各类大型会议接待4000余人次。11名同志在茶博会、旅博会保障中表现突出,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个人”。
五是重服务,后勤保障再上台阶。开展扶贫标识产品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以购代捐”活动,定向采购扶贫产品897.15万元,以购代捐总金额达277.61万元。大力推进春华路集中办公区装修改造,深入完善“竹溪名苑”干部人才周转房小区功能设施,提升科学、适用、安全、节能的后勤配套保障。参与北戴河暑期服务任务受到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北戴河服务局表扬。
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乐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14.1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45.2万元,下降8.28%。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61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4.0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7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70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67万元,占30.56%;项目支出1180.92万元,占69.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712.8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1.48万元,下降8.1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0.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62.6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78.58万元,下降34.0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旅博会商务接待专项经费未完成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0.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96.24万元,占93.86%;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39万元,占3.49%;卫生健康支出11.47万元,占0.68%;住房保障支出33.49万元,占1.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00.59万元,完成预算65.0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02.52万元,完成预算97.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相应费用。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80.92万元,完成预算54.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相应费用,2019年旅博会商务接待专项经费没完成经费支出,结转下年。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2.80万元,完成预算96.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相应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3.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9.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5.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3.69万元,完成预算93.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3.21万元,占27.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0.48万元,占72.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21万元,完成预算101.6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15.84万元,增长27.61%。主要原因是1.新购一辆调研用车;2.我局统筹管理了市本级部分应急用车,用于保障市级相关部门公务出行。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24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金额27.24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中心工作和未配备公务用车的部门公务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0.48万元,完成预算90.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73.46万元,下降27.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0.48万元,主要用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有关部门重要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61批次,481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0.48万元,主要内容包括:武汉大学80周年庆典14.66万元、绍兴市党政代表团来乐考察东西部扶贫工作4.26万元、保乐力加亚洲主席一行来乐考察0.74万元、省政协重点视察组来乐调研1.92万元、“19-57”任务11.90万元、“19-11”任务69.92万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2万元,比2018年增加11.99万元,增长33.46%。主要原因是统筹了市本级公务用车后,增加了劳务派遣驾驶员13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23。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转、市级干部人才周转房、市纪委监委留置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5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财政要求,在年度预算执行中财务管理严谨,较好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确保机关日常工作正常运转,预决算工作有序开展,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管理更加规范,为切实履行好“管理、保障、服务”的职责打下坚实基础。
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部门整体支出项目”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通用政务运转类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49.81万元,执行数为1129.48万元,完成预算的68.48%。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我局机关工作的日常运行,促进我市全面完成了事业单位车改任务、在全省率先建成市县一体的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平台,提高了公务接待任务的保障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国有资产和公务用车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区县信息化管理平台还未投入使用,指导区县推广运用力度还需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制度体系,提升后勤管理规范化水平,应对区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能分散、市级部门人员流动频繁的情况,进一步加强政策培训,增加政策解读。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部门整体支出
预算单位
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649.81万元
执行数:
1129.4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公务接待人次
接待人次达3100人次
4817人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公车管理平台使用人员培训
每半年培训一次
全年培训2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机构节能工作培训
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
2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提高接待质量
接待过程0失误
接待过程0失误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政务运转项目完成时间
2019年底
2019年底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厉行节约,降低接待费
力争下降5%
下降38.57%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公车管理、资产管理、公务接待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后勤管理规范化水平
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后勤管理规范化水平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来乐嘉宾、各服务对象对后勤保障工作的的满意度
力争达到90%
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行政机关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行政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内设4个科室。市机关事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为乐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市机关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
施,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机关事务工作。
2.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
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3.承担市级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
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维修审核及监督管理。
4.负责市级一般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和县
(市、区)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核批工作。
5.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
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
护等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含下属事业单位乐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行政编制数17名,实有16人(市政协专委占编1名),机关工勤编制数7名,实有6人,财政控编5名,实有5人,事业编制12名,实有1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1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4.06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07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资金支出总计170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67万元,占30.56%;项目支出1180.92万元,占69.4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扎实做好2019年预算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七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部署,立足保障党政机关高效运转的核心职能,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突出改革民生重点,深化财政改革,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二是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任务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指示要求,扎实做好预算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完善预算动态监控,提前预计,在完成一般性支出压缩的情况下,确保机构运行和重大项目实施。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深化财政改革,落实各项财政政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市机关事务局高度重视部门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对财政下达给本部门的经费制度健全、程序严格、管理规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杜绝奢侈浪费,确保了财政资金支出的均衡平稳,科学合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自评情况来看,市机关事务局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规范,财政支出对保障机关正常运行,保障重点项目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良好,综合考核自评得分为97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需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熟悉财政对经济分类管理的要求,避免重复调整。
二是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有待加强。项目资金列支时还无法完全按照年初预算下达的经济分类科目实现支出。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增强项目的科学性,强化确保资金及时、准确支付。
第五部分附表